花蓮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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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道

議員選區依身分不同(選填,只存在你的瀏覽器)

這算誰的地方負責

人行道屬於市區道路的一部分,規劃、拓寬與維修都是子公司的業務。

比喻:中央政府=集團總部、縣市政府=子公司、縣市長=總經理、議員=董事會兼稽核、選民=股東

法源:市區道路條例、地方制度法第18、19條

現在找誰處理

這件事由各鄉鎮市公所負責(花蓮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將人行道納入道路,第4條由各鄉鎮市公所管理;縣府建設處職掌只列道路工程;已查花蓮市公所「市民報馬仔」線上報修與吉安鄉公所線上報修(道路改善))。請先在上方選擇你的鄉鎮。

誰該被問責

花蓮縣長 徐榛蔚(現任)

花蓮縣議會 · 選擇鄉鎮後可看到你的選區

縣長每 4 年由選民改選,局處長由縣長任命;議員負責審預算、監督花蓮縣政府。

11/28 你可以選誰

候選人名單與相關政見,將在中選會公告後上線。